侵权说 自上世纪80年代初,全球CPU领域基本可以划分为两个大的系统,其一为CISK系统(复杂通用指令系统,或称复杂通用指令集),其二为RISK系统(精简指令系统,或称精简指令集)。大家广泛知道的是,采用CISK系统的CPU被称之为x86架构,如今该架构已成为全球CPU的主流架构,英特尔与AMD为其代表企业。而在相对弱势的RISK系统内部,分别存在几个小的阵营,其一为power阵营,基本为三家企业主导,IBM、HP和摩托罗拉。其二为sparc阵营,SUN主导。其三为MIPS阵营, MIPS科技主导。而中科院计算所先后推出的龙芯系列通用处理器所采用的,正是RISK系统中的MIPS架构,而媒体关于计算所与MIPS间专利争端的猜测大略缘起于此。 在胡伟武于2001年10月发表过的《我们的CPU》一文中曾经有过这样一段描述:“虽然我们所筹备CPU设计由来已久(从 2000年初就开始做预研),讨论了许多轮,但我们真正开始动手设计是在2000年11月。刚开始是唐志敏和我领着七八个研究生做系统结构设计,主要是确定指令系统以及流水线结构。在设计之初,李所长(李国杰——记者注)在全所会议上就确定了“高性能、通用、一步到位”的目标。后来,唐志敏和我又确定了兼容以及采用RISC结构这两个具体目标。当时虽然IA-64结构炒得挺热,但我们还是决定采用RISC结构,现在看来,这是对的。指令系统我开始建议与 Alpha兼容,但唐志敏最终定为与MIPS兼容。” 知情人士对本刊记者透露,相对于x86架构的高集成度,MIPS架构更容易被学习与仿制,而在龙芯之前的北大众志、方舟一号二号都曾采用过MIPS架构进行开发设计,奈何都没有成功,而中科院计算所在没有得到MIPS正式授权的情形下,擅自推出这样一个基本全盘复制MIPS架构的通用CPU芯片,显然惹恼了MIPS,而MIPS之所以最初没有大张旗鼓地展开国际诉讼,存在两个原因:其一,从产业内部来说,相对于ARM阵营,MIPS 的力量还很弱小,MIPS非常希望能够在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基础上,扩大阵营、增强实力。其二,龙芯尚未形成商业气候,MIPS也在进一步观望中。 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是,当中科院计算所因龙芯电脑匹配操作系统而奔走于微软时,来自MIPS的一封措辞严厉的邮件开始为微软注意,对专利的看重以及对诉讼风险的担心使得微软最终放弃了本已谈好的合作,而为龙芯定制的Windows CE 遂胎死腹中。个中尴尬正如胡伟武后来对本刊记者所言,“根本不是龙芯跑不跑Windows的问题,而是微软支持不支持我的问题。” 中国开源软件联盟主席陆首群在与本刊记者谈及龙芯与MIPS时分析说,计算所在自主创新的基础上,非常有效地利用了专利时限的可乘之机。据陆首群介绍,MIPS总计80项相关技术专利,而根据目前国际上普遍遵循的专利时限,到龙芯开发成功的当年,其在中国至少已经有76项专利已经过时,因此,起码在中国境内,龙芯通过某种途径完成的技术复制并未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侵权,但此后一直到2006年以前,MIPS仍旧有4项核心专利处于法律保护之内,龙芯自然无法堂而皇之地搞“拿来主义”,遂与MIPS接洽,而接洽的结果是,计算所认定MIPS要价太高,“100万美元是计算所无法消受的数字”。因谈判未果,龙芯研发团队转而试图自行突破该四项专利,“最终取得了成功”,但因与MIPS架构不完全相像,于是与MIPS不兼容的尴尬便难以回避,而由此产生的困窘令计算所更加苦不堪言。好在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计算所最终通过与ST(意法半导体)合作的方式,借助ST,向MIPS 缴纳相关费用,“曲线”获取了MIPS的全部架构专利以及正式授权协议。 对于专利之争,邱善勤对本刊记者称,像龙芯这么大的一个事情,没必要如此遮遮掩掩,“我用了你MIPS的东西又怎么了,我给你钱了,买完以后能够为我控制,那就是我的了,问题不就解决了吗,用得着这样支支吾吾的吗?”邱善勤认为,只要系统可控,买来的专利也是自己的东西,不一定非要一行代码一个字母地写出来才属于自主知识产权,因此,龙芯也没什么好丢人的,但在这个问题上,计算所没有想清楚,它应该完全地、毫无保留地公开。 对于龙芯借道ST、购买MIPS最后四项专利技术的说法,胡伟武并未从正面回答,而是多次向本刊记者重申,“计算所更为看重的,是 ‘MIPS compatible’(与MIPS兼容)这个标,我们这么大的一个国立科研院所,是要负责任的,我们有专门的知识产权办公室,是绝对不会去干侵权的事情的,这个你们要放心,国立的科研院所,中科院,久负盛名,怎么会去做侵权的事情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