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被写入美国宪法的目的是:为促进科学和实用技艺的进步。”不过当涉及到软件专利时,很难再找到一个比当前这个专利制度表现还要差劲的了。
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大多数人都会毫不犹豫地承认这一点——但没有一个人,最高法院可能最终会是个例外,愿意做任何事情来改变它。没有可观的物质 回报就没人愿意来修复这一体系,它损害着每个人的利益,却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了少数的巨头和大企业。即使是会受益于激进改革的个人和组织也已经被现状弄得有心理阴影,对改变有着一种莫名的恐惧。 于是就出现了:“两天前,美国银行被授予[nmap]的专利”,“专利战上升到核战级别:微软、苹果组建‘Rockstar’起诉谷歌侵犯专利”,“谷歌起诉以保护Android设备制造商免遭苹果专利黑手”。
还有等等,等等,等等。不论是更好还是更糟——更多的是更糟——美国专利制度影响着世界各地的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