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头“平台控制”热衷垄断 “奇虎360和腾讯目前在国内互联网界都可以称得上是巨头,受到垄断伤害最深的往往是一些小的创业公司。”一位业内人士称。 有关专家指出,虽然中国互联网已进入崭新时代,但垄断依然是中国互联网行业存在的一大显著弊端。目前在互联网领域,垄断比较集中的是搜索引擎、即时通讯、电子商务和第三方支付四大领域。 近年来,“垄断”指责几乎成了百度、腾讯、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巨头的家常便饭。在中国互联网各细分领域总有他们“一骑绝尘”的身影,他们对开放和垄断的态度已能够影响其他创业型小公司的生和死,因此引发的官司也不断涌现。 目前国内互联网巨头“平台控制”时代已经形成。有分析人士指出,互联网各大巨头涉猎领域太广,都拥有了“平台控制”的能力,“创业者绕过了腾讯,也可能绕不过新浪”。 而奇虎360、优酷网、携程网在安全杀毒、网络视频、在线旅游领域的市场份额也分别达到70%、22%、51.2%,被外界认为是潜在的互联网巨头级企业,也对中小企业构成了围击之势。 司法途径遏制垄断目前渺茫 尽管近年来有关网络巨头的官司不断,但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最终都是虎头蛇尾,不了了之。大部分专家预测,目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争端的可能性非常渺茫。 律师强勇告诉记者:“如果依据《反垄断法》来审理这些案件,整个审核程序太过复杂。市场份额并不是判断垄断的决定性因素,还要考虑市场进入的难易程度。” 北京泛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泉也表示,不管是中国的反垄断法还是美国的反托拉斯法,都是政策性极强的法律。“迄今为止,我国的《反垄断法》还未真正针对一家公司执法,其法律在引用上还缺乏更有执行性的细则出台。” 针对法律上的困惑, 有些专家在解决网络巨头滥用垄断的问题上,更是提出了拆分这些巨头的建议。但这些建议显然并不具备可实施性。像百度虽然布局广泛,但其垄断的核心仍然是搜索引擎,简单的拆分并不会改变其垄断地位,也无法让百度停止利用搜索引擎打击竞争对手。 有关专家表示,发展互联网行业,要协调好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之间的关系,要协调好创新和垄断规则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国家要培养像腾讯、百度、阿里巴巴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互联网企业;另一方面,又要防止这些具有一定垄断地位的企业,滥用他们的市场支配地位,扼杀其他中小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商报记者 金朝力 张绪旺 记者手记:标本意义大于案件本身 奇虎360有很多敌人,腾讯也有很多敌人,有站队喜好的互联网企业这次集体噤声,而主攻手周鸿祎亲自披挂上阵也未能得到守方马化腾法庭之外的回应。 坦白说,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有着足够的眼球效应,从昨日上午9时到晚上8时,广东高院四楼大法庭200多个旁听位座无虚席。无论是到场的全国各地媒体,关注知识产权和反垄断事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公众,还是微博、论坛里曾亲历“3Q大战”的网民,都在盯着360和腾讯。不过,与互联网市场竞争最紧密联系的企业却集体噤声。记者发现,无论是曾与360数度交战的百度、金山、瑞星,还是最近与腾讯一直纠缠不清的UC优视、imo、网易,这次都没有趁势而上或做出站队行为,甚至一批喜欢讨论行业生态,与奇虎360、腾讯并无太多业务冲突的企业大佬也没有发表意见。 不过,有红衣大炮之称的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祎再度披挂上阵。他昨日发内部邮件继续抨击腾讯滥用垄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认为腾讯利用自身市场支配地位发展安全业务,“大多数公司只能选择逆来顺受,少数站出来的公司也只能做到强烈谴责”,奇虎的起诉将载入中国互联网史册。 昨日广州阴霾有雨,仿佛映射中国互联网的生存环境。在相对晦涩的法律解读声中,几乎所有观望人士未敢轻易对案件结局和具体影响做出预测,但无一例外地肯定这一前所未有的反垄断案件将造成很多中国互联网竞争规则的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