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中国“公关”公司? 2009年11月16日,历时1年半,中易终于等来了标志性的一审判决,这也是中国软件企业首次在知识产权上让微软这样的跨国公司低头。对于一 审判决,蓝德康告诉记者:“中小企业与微软这样的跨国公司打官司是非常难打的。很多时候,我们甚至不认为是在和微软打官司,来来回回主要是和主管微软中国 法务部的副总裁刘凤鸣以及其代理律师打交道。” 记者发现,在2007年的起诉书中,被告方微软中国的法人代表还是时任微软中国区总裁的陈永正,而等到2009年一审判决时,判决书上的法人代 表已经变成了张亚勤(编者注:现为微软中国区副总裁)。在蓝德康看来,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和一般的中国软件企业并不一样,打官司甚至是他们的一项重要业绩。 记者查阅了微软中国相关历史。从1995年微软在中国成立外商独资企业至今,在15年的历史中,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已经任命过6位中国区总裁。其中以前段时间饱受争议的唐骏为界,可以划分为两个时期。 前一个时期包括杜家滨(1995-1998)、吴士宏(1998-1999)、高群耀(1999-2002)、唐骏(2002-2004),这 个时期,微软中国区总裁向微软大中华区总裁负责,后者负责的范围包括大陆和港澳台。期间,吴士宏、高群耀、唐骏由于都未能在总裁位置上待满两年,业界称微 软中国区总裁的职务是一道魔咒。 后一个时期则是以陈永正(2004-2007)、梁念坚(2008年至今)为代表,中间还包括过渡时期的张亚勤。这个时期,由于中国市场的快速成长,微软中国区总裁的地位上升不少,中国区总裁同时还兼任大中华区总裁,甚至是亚太区总裁。 仔细阅读这些总裁的履历,他们除了致力于微软产品在中国推广外,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非常善于政府公关。例如杜家滨就被誉为具有“大使级的外交公关能力”,而迄今为止最为成功的陈永正,据传他“几乎与所有地方省、市领导喝过酒、吃过饭”。 记者向奥美、伟达、蓝标等知名公关公司求证,大部分人都认为微软中国有限公司的任务是推广微软产品,同时都认可微软中国丰富的政府资源。 国内某著名电脑杂志的一位资深软件编辑告诉记者:“自从Windows Vista发布后,微软的创新能力就受到了业界的质疑,Windows 7的成功也只是对Windows Vista的精简与优化。尽管微软在中国有微软亚洲研究院这样的研究机构,但是参与全球Windows系统和Office软件的研发很少,微软中国有限公 司的主要业务就是销售上述软件产品。” 谈到二审,蓝德康对微软强大的政府公关能力也表示了担忧。 微软式维权 事实上,在维护知识产权上,尽管微软中国大多数时间是长胜将军,但是在维权的方式上,“陷阱取证”维权方式却饱受争议。 所谓“陷阱取证”是指是指权利人故意、恶意,并以设圈套、设陷阱的方式去引被告“上钩”,且不能证明被告在此之前已有侵权行为;如果是某企业已在实施销售盗版行为,权利人以正当方式取证则不属此列。 据了解,从1994起诉北京巨人电脑公司开始,到最近的深圳市南方韵某科技有限公司,这些公司在庭审时都无一例外地辩称,是因微软的诱导性取证 行为才实施侵权行为的。像韵某的销售人员就称:“销售时,曾介绍此款电脑配置是不带Windows XP操作系统和Office软件的,正版软件店里也有销售,但订购者谎称自用且是公司老客户不会有问题,因此也就应要求安装了所谓盗版系统。” 这类证据,由于是在有心算无心的情况下,证据上难以被认定,因此也就很难让法院认为微软是在“陷阱取证”,这也是这些公司纷纷败诉的关键。 微软研究专家、清华大学博士方兴东曾表示,微软在其软件上所采取的防盗版措施并非甚为严密;相反,微软在如何发现盗版上则很有办法,简单到只要 使用其用户在线注册序列号监测系统就会很容易发现盗版软件使用者。目前微软的软件在中国的普及使用率很高,在进入中国若干年之后才开始大规模打击盗版,实 则是一种“先放水 、后捕鱼”的市场营销策略。 对于这一点,比尔·盖茨在1998年7月20日出版的《Fortune》上与美国另一巨富沃伦·巴菲特的对话足以明证。他说:“虽然中国每年的 电脑销量为300万台左右,但人们不花钱买软件。总有一天,他们要付钱的,只要他们想偷,我希望他们偷我们的,他们将会上瘾。因此,我们可以算出来未来十 年的某天,我们要怎样去收钱。”(相关链接) 对于这些说法,微软大中华区副总裁刘凤鸣表示,微软的做法类似王海打假,这造成了一些争议。微软从来没有“撒网捕鱼”的策略,这是对微软的误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