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的未来 The Foreseeable Future 不管你相信什么经济体系,市场经济或是计划经济,把产品成功送入顾客手中都是赚钱的不二法门。在这个经济萧条的时代,个体消费能力下降,若不积极宣传扩大顾客基数,盈利下降是难以避免的。 电台电视广告牌,均有其展示范围的局限。互联网不同,它乘着全球通信和长尾效应的东风,成为各式商业的新推动者。换句话说,互联网直接或间接的延续了许多公司的盈利命脉。 问题是,很多公司似乎只愿关注互联网盈利的那小部分,将其固有的侵权模式视为洪水猛兽。这是一个可悲的误解,“侵权”只是事实的一面,“侵权”带来的潜力顾客才是该被关注的焦点。不把钱花在转化这些顾客上,版权机构着实在打一场伤害行业自身的战争。 另一方面,基于版权自身的局限性,许多涉及著作权的娱乐产品,例如电视剧和音乐,都无法合法的在全球播放。这等于把感兴趣的顾客推向“侵权”的道路。供求关系完全切断,这对著作者和销售者的危害远大于互联网的副作用。 可以预见的是,版权战争维护的本土销售将在不久的将来以无法拓展海外市场的形式重击发行公司。只有愿意与互联网携手进步的公司,才能在如此激烈的全球竞争中存活下来。 引用某位用户匿名的话—— 今天他们让个人用户倒下,明天他们将为过期的商业模式播放哀歌。 请记住这句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