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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打击软件盗版 美联盟指使?

2007-2-10 05:08| 发布者: sanool| 查看: 2064| 评论: 0

  
夏日炎炎。然而,随着一纸公文的快速传阅,全国各地的众多商家们却冒出了一身冷汗。


  时至8月,由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建设部、监察部等八大部门于7月12日颁布的联合公告已经深入到全国各地。


  该联合公告指出:八部门将在继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的同时,在全国开展为期100天左右的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以下简称“反盗版百日行动”)。


  在此之前,国家版权局已经下发了《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的通知》,以及要求政府部门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


  然而,在这阵声势浩大的“严打”之风中,一些另怀目的的国外组织也在趁势而动。


  7月16日,美国商业软件联盟(BSA)也在华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反盗版奖励活动”,并宣称:为鼓励群众举报企业盗版的“正义之举”,将对提供企业使用盗版软件信息的个人予以最高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实际上,商业软件联盟就是由美国微软等软件巨头幕后指使的组织,他们已经在背后多次给中国政府施压。”IT资深观察家方兴东向《财经时报》指出,在政府加速正版化推进的过程中,他们的目的就是想坐收“渔翁之利”。


  狠打经营场所


  7月27日,以中关村海龙电子城为首的十余家电子商城与北京市版权局签署了“加强软件预装领域日常监管责任书”。


  “签下责任书后,各个大卖场已经明文禁止攒机时提供盗版软件。”小郭向《财经时报》透露说。


  小郭是中关村众多“攒机”商贩中的一员。他做了4年“攒机”生意,感觉一年不如一年。“如果使用正版,成本肯定增加,以后谁还会找我们攒机?”


  据北京市版权局有关人士8月2日表示,为了响应政策,目前北京各大卖场都已经要求“攒机”商必须预装正版软件,而不能装载盗版软件,甚至也不能以“裸机”形式出售。此外,大的品牌电脑厂商早已经实施了正版化,目前存在问题不多。


  “我们正在和这些电子卖场建立一种长效的管理机制。”该人士透露说。


  然而,全国的电子卖场还只是八大部门的联手打击盗版的重点之一。


  据八部门联合公告显示:“反盗版百日行动”将重点整治从事盗版制品经营活动的音像、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取缔销售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无证照经营者及游商、地摊,深挖制售盗版制品的非法印刷、复制、仓储窝点,查处参与音像、计算机软件盗版活动的出版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严惩从事盗版制品制售活动的不法分子。


  “不仅是经营盗版的商家,还有那些无证经营和游商,都属于我们打击范围之列。”文化部文化市场司音像电影处处长陈通透露说,同时还要继续抓好大案、要案。


  据悉,“反盗版百日行动”分为公示期(从7月15日至8月15日)和集中整治(从8月16日至10月15日)两个阶段。目前正处于第一个阶段期间,暴风骤雨式的集中整治正扑面而来。


  公告还规定:对一次经营盗版音像制品或软件制品数量不足100张的经营单位,由文化部或版权局相关部门没收违法制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一次经营盗版数量100张以上或者两次因经营盗版制品受到处罚的单位,由有关部门吊销其许可证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情结更为恶劣的则追究刑事责任。


  10万元巨奖


  八大部门联手掀起的“严打”专项行动,无疑将进一步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从而促进我国音像和计算机软件产业的繁荣发展。


  相比之下,美国商业软件联盟的打击意图,则值得仔细玩味。


  据透露,商业软件联盟在7月16日至8月31期间,发起了新一轮的打击盗版活动,鼓励公众对具有违法和侵权行为的企业单位进行举报。


  商业软件联盟列举的违法或侵权行为包括:未经许可安装使用计算机软件;超出权利人的授权许可范围安装使用软件;公司有意或无意地允许、鼓励或强迫员工非法复制使用计算机软件等。


  更令人瞠目的是,为了鼓励举报人的“正义之举”,商业软件联盟许诺在此期间举报企业,将可能获得10万元的最高奖金。在8月31日之后的举报者,也可能获得3万元的奖金。


  “商业软件联盟的做法很阴险,就是策动员工投诉老板,下级举报上级。即使是打击盗版,这种方式也值得怀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人士向《财经时报》指出。


  实际上,国内业界对于商业软件联盟的质疑由来已久。


  今年5月,商业软件联盟炮制的一份报告称,2005年全球个人电脑中安装的套装软件有35%为盗版。其中中国PC软件盗版率为86%,此前盗版率则更高,为90%。


这一报告在国内引发前所未有的抵制情绪。由方兴东主持的互联网实验室(www.Chinalabs.com)随后的研究指出:中国的软件盗版率最高不超过66%,对于企业和机构用户,这个数字还要更低一些。


  方兴东认为,商业软件联盟有意夸大中国的盗版率,是因为它代表了微软等极少数软件企业的利益。他透露说,在商业软件联盟的所有成员中,微软营业额占所有成员总和的90%以上。“商业软件联盟不可能代表美国软件业。”


  今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也出面澄清说,以美国为首的欧美国家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还存偏见。“中国计算机软件盗版率,决不可能像美国商业软件联盟所公布的那么高”。


  互联网资深分析师吕伯望则向《财经时报》透露,每年中美知识产权的背后,都有美国商业软件联盟在幕后兴风作浪。


  “我的态度很矛盾。原则上我反对盗版,但是中国市场积重难返,全面推广正版其实并不现实。”吕伯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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