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外媒体10月22日报道,微软公司公司周一结束了长达三年的抵御,最终同意遵守欧委会2004年反垄断裁决。欧盟委员会日前宣布,美国微软公司已同意完全履行欧盟2004年对其作出的反垄断处罚决定。微软同时宣布,对欧盟法院两个月前作出的支持欧委会的裁决,它将不再提出上诉。这场持续多年的反垄断较量以微软“服软”而告一段落。 (图为9月17日,位于卢森堡的欧洲初审法院做出判决,基本维持欧盟委员会2004年对美国微软公司做出的反垄断处罚决定,包括4.97亿欧元的反垄断罚 款。这是 2006年5月21日,微软公司创始人比尔·盖茨在日本东京召开的一个关于“视窗”(Windows)Vista操作系统的新闻发布会上讲话。) 欧盟委员会负责竞争事务的委员内莉·克勒斯-斯米特当天在专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微软的新姿态将对软件业产生“深远影响”。她说:“这是消费者的胜利。”克勒斯说:“从今天起,微软已经同意遵守欧委会2004年针对它的反托拉斯裁决,显然已经没有原因再对微软处以进一步的罚款处罚。”但是,她不否定因在2006年至现在期间没有很好执行裁决而采取的对微软罚款处罚。克勒斯表示对微软公司经过长期拖延后,最终作出这样的选择表示欢迎。她还表示将密切关注实际履行情况。 自1998年接到美国太阳微电子公司投诉后,欧盟委员会与微软公司展开了9年左右的反垄断较量。在2004年作出的历史性决定中,欧盟委员会认定,微软公司凭借自己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领域的优势地位打压竞争对手,除要求微软公司限期提供不带自身媒体播放器的windows操作系统版本和向服务器软件行业的竞争对手开放兼容技术信息外,还对其开出了4.97亿欧元的巨额罚单。 之后,微软公司虽向欧盟市场推出了不带自身媒体播放器的windows操作系统版本,并交纳了罚款,但在公开兼容技术信息问题上,微软公司一直不肯完全照办。 去年7月,欧盟委员会第二次对微软公司处以总额2.8亿欧元的罚款。今年3月初,欧盟委员会以微软公司提供兼容技术信息时收费过高为由,威胁对微软公司再次处以每天300万欧元的罚款。目前,处罚决定尚未作出。 微软公司在今年9月份又遭受重挫,当时欧盟初审法院作出了支持欧委会2004年针对微软的反托拉斯裁决的决定。欧委会当时的裁决称,微软滥用其市场垄断地位,损害它的竞争对手。欧盟初审法院对欧委会裁决中所有重要内容都给予了支持。其中认为微软没有向竞争对手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便竞争对手的工作组服务器软件能够象微软自己软件一样地同微软的台式电脑程序兼容。 对于微软来说,如果不执行欧委会2004年针对它的反托拉斯裁决,它面临的就是巨额罚款。微软在2004年已经被处以几乎50万欧元的罚款,后来在2006年因没有很好执行这个裁决又被罚款2.805亿欧元(4.006亿美元)。按照微软的应允,微软将向所谓的“开源”软件开发商提供他们开发与微软个人电脑视窗操作系统相兼容的程序所需要的信息。欧委会称,微软还降低了所提供的这些互用信息的许可费。 现在,微软公司终于同意,遵照欧盟委员会2004年的决定,依合理和非歧视的条件向服务器行业的竞争对手开放“完全、准确”的技术信息,以便它们的软件产品能够与微软视窗操作系统“充分兼容”。 据克勒斯-斯米特透露,微软公司首席执行官史蒂夫·鲍尔默当天上午刚向她作出承诺,同意从三个方面根本改变先前的做法,以符合欧盟委员会2004年决定的要求。 欧委会称,微软已经在三个方面对它的许可程序作出了实质性的改变。第一,开源软件开发商将能够获得和使用这些互用性信息。微软向非商业性的开源软件开发项目开放专利使用权。微软向非商业性的开源软件开发项目开放专利使用权。第二,所提供的这一信息专利支付费将被降低至一次性的10,000欧元。第三,包括专利在内的全球性许可的特许权使用费,从5.95%降低至0.4%,远远地低于微软所要求的 7%。 尽管微软公司将完全履行欧盟委员会的反垄断决定,但它很可能仍难逃第三笔反垄断罚款。克勒斯-斯米特表示,对于微软公司以前的不履行行为,欧盟委员会仍会予以追究。 分析人士指出,微软公司这次改变态度,除了不堪欧盟委员会接连重罚外,更重要的是最近在欧洲初审法院输掉了反垄断官司,眼看翻案希望渺茫,不如尽早“服软”。 就在欧盟委员会2004年作出处罚决定后不久,微软公司向设在卢森堡的欧洲初审法院提起了上诉,要求推翻欧盟委员会的决定。结果,欧洲初审法院上月17日作出裁决,维持了欧盟委员会2004年的处罚决定。 虽然微软公司仍有机会继续向同样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提起上述,但克勒斯-斯米特表示,她期待着微软公司在同意履行反垄断决定后,应该会放弃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