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欧盟竞争事务专员乔坤·阿姆尼亚(Joaquín Almunia)今年经手了一系列与谷歌公司相关的和解协议,协议要求谷歌在其搜索结果中以更加突出的方式显示来自竞争对手所提供的购物以及地图服务。但 是欧洲议会成员纷纷希望阿姆尼亚的继任者玛格瑞特·威斯塔基尔(Margrethe Vestager)采取更为坚定的立场——呼吁对公司进行分拆。
议会实际上并没有权利将上述威胁付诸实施。但是,其他各国政治家也对此表示了同样的疑问,谷歌对互联网的统治地位值得人们如此担心吗?目前的情形对其他公司是有害的吗?
谁应该害怕一个强大的搜索引擎?
谷 歌占据了美国网络搜索市场68%的份额,而在欧洲许多国家更是超过了90%。如同Facebook、亚马逊及其他科技巨头,谷歌也从网络效应中获益。这就 是说,受欢迎的服务吸引了更多用户,反过来进一步促进了自身的发展。谷歌收集了比其他任何公司都要多的数据,其对这些数据进行挖掘能够帮助公司做出更加有 利的决策。一旦开始使用谷歌的搜索(以及它的电子邮件、地图和数据存储),很少有用户会中途离开。小型广告商也发现想要转换到其他平台相当麻烦。
谷 歌明显占据着统治地位,但是它是否会滥用这一优势则是另一个问题。有人指责谷歌在搜索结果中做出对自家服务有利的行动,让广告商很难在数个不同的在线平台 同时开展活动。谷歌在某些搜索页面会直接给出答案,而不是向人们推荐其他的网站。但是,这些行为不同于20世纪90年代末微软针对网景浏览器采取的全面行 动:目前不存在谷歌要置对手于死地的迹象。更重要的是,一些伤害谷歌竞争对手的功能实际上为消费者带来了好处,比如为消费者提供航班细节、词典定义或者地 图节省了他们的时间。
相比较线下业务,同样有充足的理由让政府对网络垄断采取更加宽松的监管措施。首先,在数字领域,新入者的门槛相对较 低。没有比推出新的在线产品和服务更加容易的事情了:想想快速崛起的Instagram、WhatsApp或者Slack。修建一个竞争的基础设施要昂贵 得多(只需问问电信运营商或者能源公司),所以在这些传统领域存在更少的竞争(也需要更多的监管措施)。确实,大公司总是可以买下崛起中的对手(就像 Facebook对Instagram和WhatsApp所做的那样,谷歌也买下了Waze、Apture以及其他许多公司)。但是上述收购行为促成更多 初创公司的涌现,带来了更多的竞争。
其次,尽管人们从谷歌以及其他在线巨头那里离开并且转投他处并非全无代价,但是他们的产品没有像微软的 Windows那样牢牢地锁住用户。而且虽说网络效应可能会持续一段时间,但是并不会带来持久的优势:想想MySpace的衰落,或者更近的例子 Orkut,后者曾经是谷歌拥有的在巴西占据统治地位的社交网络,上述两家公司的市场份额全部都被Facebook蚕食,而Facebook自身亦受到即 时通讯应用的威胁。
最后,最近数十年的经验和教训表明,技术公司的垄断(想想IBM的大型主机或者微软的PC操作系统)可能持续一时,但是 它们最终会让出宝座,要么是由于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要么是由于新技术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占据了市场,进而对传统的技术公司构成了威胁。Facebook就 在蚕食谷歌的广告收入。
就算谷歌的移动平台安卓上取得了成功,崛起中的智能手机也可能会逐渐侵蚀谷歌的基础:用户现在花费更多的时间在应用 而不是网络上,同时谷歌也在逐渐失去对安卓的控制,因为其他公司正在安卓开源的基础上构筑他们自己的移动生态系统。迄今为止,没有一个公司能够持续在两轮 的产业周期中保持自己的王者地位。有时,曾经的垄断公司能够在历史遗留领域继续进行有利可图的业务,就像今天的微软和IBM。但是他们曾经控制的王国现在 仅仅沦为更大的产业版图中的一部分。
看看自身的状况
欧洲议会的谷歌恐惧症说起来更像是为 了保护他们自己的公司,就像美国政治家于本周所指出的那样。反对谷歌的最大声音来自Axel Springer以及Hubert Burda媒体,他们是两家德国媒体巨头。与其攻击成功的美国公司,欧洲国家的领导者应该问问他们自己,为何他们的国家无法诞生谷歌或者Facebook 这类公司。面对欧盟开放的数字服务市场,他们应该想办法催生出自己的科技巨头,而不是只顾着保护那些本地企业。
而真正值得担心谷歌的理由在 于隐私方面。限制谷歌和Facebook使用个人数据的能力是一件好的举措:他们的服务应该在缺省状态下就对隐私加以保护,因此那些想要收集个人信息的公 司不得不首先得到消费者的明确允许才能对这些数据加以利用。欧洲的政治家在此方面的兴趣要大过美国的同行。但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他们应该对公司的行为而 不是市场力量进行监管。欧洲政治家在此方面愈加清晰的思路很快将会惠及生活在那块大陆上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