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社依据整体创新能力对各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排名,考量的七项指标的定义和权重具体如下:
研发强度(20%):研发支出占GDP的百分比;
生产力(20%):每15岁或以上从业人员GDP;
高科技密集度(20%):高科技上市公司(如航空航天与国防、生物技术、硬件、软件、半导体、互联网软件与服务和可再生能源公司)占所有上市公司的百分比;
研究人员密集度(20%):每100万人口从事研发工作的专业人员(包括博士生)数量;
制造能力(10%):制造业附加值占GDP的百分比和占全球制造业总附加值的份额;
高等教育效率(5%):入读大专院校的中学毕业生占同龄人的百分比;拥有高等教育学位的劳动力比例;年度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生占劳动力的百分比和占高等教育毕业生总数的百分比;
专利活动(5%):每100万居民和每100万研发支出的居民专利申请量;专利授予量占全球总量的百分比。
数据来源:彭博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美国专利商标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30. 以色列
该国在各个决定因素中的排名:
研发强度:第1
生产力:第25
高科技密集度:第10
研究人员密集度:N/A
制造能力:第60
高等教育效率:第7
专利活动:第28
29. 葡萄牙
该国在各个决定因素中的排名:
研发强度:第26
生产力:第34
高科技密集度:第49
研究人员密集度:第14
制造能力:第54
高等教育效率:第38
专利活动:第59
28. 爱尔兰
该国在各个决定因素中的排名:
研发强度:第23
生产力:第8
高科技密集度:第68
研究人员密集度:第23
制造能力:第12
高等教育效率:第8
专利活动:第38
27. 香港
该国在各个决定因素中的排名:
研发强度:第44
生产力:第22
高科技密集度:第12
研究人员密集度:第30
制造能力:第98
高等教育效率:第19
专利活动:第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