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作品是否需要一个许可协议? 如果你在互联网上发布作品,比如说设计作品、照片、文章、音频或者视频,默认情况下的许可协议是“保留所有权利”(当然,某些 Web 服务,比如 Flickr 本身会带有一个自由的许可协议),这样一来只有你拥有版权。这样发布也挺不错的,但是为什么不给别人更多的权利呢? Jeff Atwood 在他的文章 “Pick a License, Any License” 提到了一些开发者在博客上发表代码的有趣的例子。如果开发者不声明一个自由的许可协议,那么只有他自己有权利使用这些代码,别人无权使用。考虑考虑别人使用你的代码并且对你的项目做贡献能给你带来什么: 这可是极好的自我宣传。所以,给自己的作品选一个许可协议吧。 最好注意下,你并不需要为了给其他人使用自己作品的权利而特意使用某种许可协议。一些地区的法律相对版权更喜欢纸面合同协议 。 另外,当使用如 Twitter 和 Flickr 这样的服务时,你可能会根据他们的服务条款,把自己作品的版权给予这个网站。这些网站离开你的内容将无法运作。它们尽可能地利用你发表的内容来发展自己的服务。 这里来自雅虎的服务使用协议的一个片段,也就是 Flicker使用的: […] you grant Yahoo! the royalty-free, perpetual, irrevocable, non-exclusive and fully sub-licensable right and license to use, reproduce, modify, adapt, publish, translate, create derivative works from, distribute, perform and display such Content (in whole or part) worldwide and/or to incorporate it in other works in any form, media, or technology now known or later developed […] 这表明雅虎对你的作品拥有一切权利! Flickr允许你以 CC 许可协议上传照片供其他人使用,与此同时你也给了Yahoo! 很多权利来利用这些图片。我并不是想谴责Yahoo这种行为,因为大部分Web服务提供商都是这样子做的。我只是想强调两点:阅读那些条件和协议;了解你发布作品的场所,以及你将会放弃的权利。 最后的总结 阅读本文之后,你应该对于版权和许可证的工作方式、存在原因和作用有了一定的了解。忽略版权绝对不是侵权的理由。理解了这些知识,我们就可以充分地利用互联网上丰富的资源。如果你在网上发表作品,请考虑以某种协议把它和别人共享。别人会在你的作品的基础上做出许多难以想象的有趣的改进(想一想 Linus Torvalds 和他的 Linux)。 前面已经提到过,这篇文章是我自己的研究结果,并非法律建议。如果你对于版权和许可协议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请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 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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