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0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对无锡永中科技公司破产发布裁定书以来,有关永中科技破产与竞拍的合法性、企业知识产权的归属权,以及因永中科技破产国有资产是否已流失等问题,都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为此,科技日报记者今天采访了无锡市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负责人。 永中科技破产与竞拍是否完全符合破产程序? “永中科技公司不是一般的企业,是在政府扶持下发展起来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际软件产业有很大影响力。因此,我们接手这个案子后,高度重视,一切都按照国家规定的破产程序来进行。”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主审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 据了解,在5月10日无锡市中院做出永中科技破产的裁定前,永中科技创始人曹参曾与其他3名债主联名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书,结果被法院以不符合格式要求为由,于5月9日驳回。 他们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书的理由何在? 当时,曹参认为,永中科技破产案中,无锡方面在资产评估中有意漏掉了永中科技创业10年的知识产权,致使永中科技看起来资不抵债,从而借破产的方式逃避债务和廉价掠夺永中知识产权。 那么,无锡市中院最终做出裁定的依据是什么? 无锡市中院发布的裁定书中显示,到目前为止永中科技净资产为负1007万元,法院认为永中科技符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这一破产条件。 而对于部分债权人提出永中科技无形资产评估价值过低的问题,法院在裁定书中明确指出,即使这一说法成立,也不影响永中科技破产。 有人质疑无锡市中院委托对永中科技破产财产拍卖是否合理与有效? 据介绍,无锡市中院是按照国家对处理破产企业的有关程序进行的,拍卖采取组包整体(拍卖标的主要包括永中Office知识产权、电脑设备等有效资产,以及永中科技所持有的无锡永中软件有限公司51%的投资权益)拍卖的方式,委托无锡市双赢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中山汇金拍卖有限公司联合公开拍卖永中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最终无锡高新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总价3800万元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并当场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书。 记者了解到,这次受无锡市中院委托的拍卖公司都是有国家资质的企业,其中,无锡市双赢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是无锡市政府公共财产拍卖和无锡市中院委托拍卖的代理企业。 “这次永中科技破产财产拍卖,原来我们担心会被外方或外资拍走。幸运的是,在完整的破产拍卖程序下,最终由国资接受。对于永中Office今后的发展,我们充满信心。”永中软件常务副总裁王元兵对记者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