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Canonical是一家曾在过去被这个问题连续困扰的公司。开发者和开源软件倡导者曾为那种看似简单易懂,但实际却包含诸多模糊限制的协议进行过深入的讨论。这些限制不应该被隐藏起来,以协议中的第6条为例:
这条协议内容令人不安。因为这个“ordinarily”看起来相当模糊。难道它指的是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下,他们将按照其他软件许可协议来使用和发布此代码?第二句话表达更加模糊,好像在表明:Canonical确实决定按照其他协议来发布该代码。 之前Canonical已经公开说明了这种忧虑。Shuttleworth(Canonical创始人)在一年前的一个采访中表示,Canonical的“Contributor Agreement”和其他厂商的没有什么不同。 为什么又把这个提出来了呢? 版权转让问题是几星期前,我在印地安那州LinuxFest上与OpenNMS成员Taurus Balog和Software Conservancy 成员Bradley Kuhn开始很长交谈的一个导火索。这次交谈长达数小时。 在这次交谈中,我开始思考,哪个对开源构成的危险更大呢?是专利还是版权转让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需要思考一段时间,我希望在未来与大家分享我的结论和其他观点。最后得到的结果也可能是,专利和版权转让对开源社区来说具有同样的危险。这个问题好似在问狮子和熊哪个更危险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