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胜诉:2009年 微软起诉上海宏图三胞侵权 获赔70万元 事件回放: 2006年6月,微软发现上海电脑零售市场上存在一定程度的非法预装软件侵权现象,其中上海宏图三胞电脑发展有限公司及上海宏图三胞百货公司的侵权事实明 显。 2009年8月至10月,微软公司的代理人员在上海市长宁区公证处的监督下,随机在这两家公司不同门店内共购买了6台不同品牌的计算机,发现其 全部预装了未经授权的WindowsXP及Office2003等微软软件,主管部门随即进行了处罚。 2008年1月,微软公司的代理人员在上海市公证处的监督下,再次发现上海宏图百货有限公司销售预装了盗版软件的计算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6月11日受理了本案,最终于2009年9月22日对本案作出判决:要求上海宏图三胞电脑发展有限公司及上 海宏图三胞百货公司两被告停止非法预装、销售微软公司计算机软件的行为,并赔偿微软公司经济损失70万元人民币。 微软胜诉:2009年微软起诉蕃茄花园侵权 被告单位被罚877万元 事件回放:2004年5月11日,番茄花园网站成立,主要提供Windows XP等盗版软件下载服务。网站涉嫌侵权的产品中涵盖了微软等多家知名软件厂商的多种软件。 2008年6月,在国家版权局和公安部组织的打击网络侵权专项治理工作中,代表美国微软、甲骨文等巨头利益的商业软件联盟(BSA)代表向国家 版权局及公安部进行了投诉。 2008年8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孙显忠、洪磊等被分别抓获归案,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后,成都共软以及四名相关被告人以侵犯著 作权罪被提起公诉。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在今年六月公开审理后于今日做出上述一审判决:番茄花园网站负责人洪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 币;策划并操控番茄花园商业运作的主犯孙显忠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成都共软市场总监张天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 10万元人民币;参与开发和制作番茄花园盗版软件的被告梁焯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被告单位成都共软被判处罚金877万余元,并 罚没违法所得292万余元。 据悉,这是我国第一起打击大规模网络软件盗版行为的成功刑事案例。 微软胜诉:微软起诉中关村“攒机商” 获赔46万元 事件回放:2008年10月至11月间,微软公司所委托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先后在被告位于海淀区中关村海龙大厦、鼎 好电子大厦的四家销售门店多次随机购买了12台电脑。经微软公司鉴别认定,上述12台计算机中所安装的Windows XP及Office 2003软件均未经微软公司授权许可,属于盗版软件。 2009年6月8日,微软公司将北京思创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构成侵权事实并具有惯常性和持续性,索赔人 民币50万元。 7月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被告北京思创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公司”)赔偿原告微软公司人民币共计46万 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