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据外电报道,“如果苹果要成为一个真正的领袖,它就应该培养技术创新和竞争,而不是做一个嫉妒、专制的封建贵族。”这一评论出自于数字版权监督组织EFF(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高级法律顾问Fred von Lohmann之口。 事情起因于苹果与iPhone开发人员之间的许可证协议,Fred von Lohmann将之公布在了EFF的官方网站上。 为了有资格在苹果应用程序商店销售应用程序,开发人员必须同意这个许可证协议。中国软件资讯网获悉,协议中规定,禁止开发人员对该许可证协议发表公开评论。此外,苹果还保留在任何时候撤销开发人员的数字证书的权利。换句话说,苹果可以随时撤销任何应用程序。 即使iPhone开发人员想在其应用软件中使用开源代码,但这种行为是被禁止的。Fred von Lohmann认为此举不利于开源软件的发展。 相较之下,在Google的在线应用商店销售销售应用程序,则要愉快得多。有业内人士认为,Google有大量的机会把开发人员吸引到Android平台上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