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v3许可证于2007年6月29日正式发布,至今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据统计大约有9500个基于GPLv3的应用,去年是2345个,相比去年数量已经增长了4倍,份额达到了5.10%。同时GPL的份额下降到今年的65%。GPLv2份额是50.06%。Linux内核仍然是GPLv2。 FSF正式发布GPL v2至今已经整整15年了。对于飞速发展的世界IT产业,15个年头不算短了。总的来说,“制约”自由软件的GPL规则必须“全球化”。“全球化”是GPL v3的最大特点。国际互联网现在已经把自由软件传播到世界的四面八方,全球的各个角落。因此,自由软件就在我们的身边,任何人无法回避。 根据GPL v2的相关规定:只要这种修改文本在整体上或其某个部分来源于遵循GPL的程式,该修改文本的整体就必须按照GPL流通,不仅该修改文本的源码必须向社会公开,而且对于这种修改文本的流通不准许附加修改者自己作出的限制。而在GPL v3的修订草案中,不仅需求用户公开修改的原始码,还需求公开相关硬件,恰恰是这一条,由于触及和其他相关数字版权管理(DRM)及其产品的关系,并且也由于有和开源精神相违的地方,所以备受争议,甚至因此也遭到了有着“LINUX之父”之称的托瓦尔兹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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