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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开源和开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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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7-10-08 11:12:42
/ 个人分类:个人日记
一段时间以来,专业词汇“开源”已在市场中越来越普及。与开源拥有了近 10 年的具体定义不同,专业词汇“开放标准”只是一个感觉不错的泛指术语,不具有实际技术含义。但是,与数十年来使用专有标准(或根本没有标准)的糟糕经历相比,使用互联网工程任务组(The 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简称:IETF)和 万维网联盟(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简称:W3C)标准(例如,TCP/IP 和 HTTP)带来了显著的成功,这已经促使 IT 购买方在制定 IT 投资决策时,在考虑产品价格与性能的同时也开始考虑标准。在这种环境中,专业词汇“开放标准”突然变身为新的“健康”或“低卡路里”和“无转基因脂肪”标签:这种说法无法验证或者从技术上说确有其事,但却与讨论的问题毫不相干。
两年以前,OSI 采取了措施,确保无论专业词汇“开放标准”有什么意义,都不能说明可以排斥开源。我们开发了一系列需求,并开始向 IT 策略制定组织(IT policy-setting organizations)推广这些需求。我开始寻找独立思想者,希望他们能够以一种有助于告知(而非鼓动)讨论的方式帮助组织和讨论这一重要主题,而在我找到的众多最杰出的思想者(和作者)中,Andy Updegrove 就是其中一位。
我在柏林参加 Wizards of OS3 会议时,遇到了一个正在代表丹麦政府研究这一主题的女士。我鼓励她不要将此问题作为针对该政府的一个个案处理,而是针对为满足政府采购策略需求而定义开放标准这一主题,将其作为成为此方向世界领袖的机遇来处理。这样说是有道理的:政府有责任公布他们公众费用的花销,而开放标准则体现了很直接的公共利益。
Andrew 持续关注在此博客中展示的主题,她发现丹麦政府事实上真的认真考虑了这个消息。但愿其他政府也会这样做。而这将会让我重新考虑开源。
我当然相信开源在实施面对公众系统方面的合法角色(更不用说当用户能够访问源代码时可能进行的创新),但是,我认为还不能立法规定开源需求,特别是当开源软件尚不能替代已先行实施 20 或 30 年的专有系统时,更是如此。将正在运行的系统降级并告诉用户“不要担心,我们只用 5 年就能赶超 20 年的光阴”并不是一个好的公众策略,即使它是事实。
但是,如果经过妥善定义,开放标准可以有助于协同和在专有软件与开源软件间的真正竞争。这是我们值得为之奋斗的目标,也是丹麦、欧洲或世界各地开源社区在正确定义专业词汇“开放标准”方面如此热衷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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